环境影响报告批准——EPA批准
重要环境因素控制规划:
尚未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要求,如程序文件、操作文件或其他方式
1) 环境因素识别不完整,例如,生产和业务流程的范围未完全识别。例如,生产经营范围包括销售,但未识别销售过程中的环境因素;未考虑过去发生的和未来计划的因素,例如:公司计划扩建新工厂,且未确定扩建工厂过程中的环境因素;未充分考虑产品的生命周期进行识别,如产品设计过程中的材料选择、产品报废后的回收和处置;没有按照生产过程的顺序进行识别,识别环境因素没有顺序,有可能导致泄漏。
2) 环境因素评价不合理,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存在偏差。
3) 未及时更新的环境因素示例:产品的生产过程发生了变化,产品的材料发生了变化但环境因素尚未重新识别和更新。
法律、法规和其他要求,特别是地方法规和客户要求的识别不足;未及时更新法律、法规和其他要求,未重新识别、收集和审查已修订、更新或无效的法律、法规或其他要求
例如: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缺乏环境管理要求;
对于关键岗位(如:实验室技术员、机修工、清洁工、仓库管理员、操作员等),对其工作能力没有要求;
环保设施投资不足。例如,生产污水每天产生120吨,但污水处理站的处理能力仅为每天80吨。
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,或能力达不到要求,全员环境意识培训不足
当环境不符合发生时,未能及时处理(纠正),未能确定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时间,未能分析不符合的原因,未能将纠正措施实施到位,未能达到预防复发的目的等。